根据上海市资助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新生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沪学助〔2017〕31号)的要求,根据二级学院材料初审和研究生处材料复核,决定报送江南同学为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奖学金新生助学金候选人,现予以校内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至10月16日。详情如下:

如有疑问,可反映至研究生招生与学生管理办公室:电话39227001,龙老师。
研究生处
2017年9月30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30浏览次数:404
根据上海市资助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新生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沪学助〔2017〕31号)的要求,根据二级学院材料初审和研究生处材料复核,决定报送江南同学为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奖学金新生助学金候选人,现予以校内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至10月16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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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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