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院举办2017级研究生师生见面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10浏览次数:118

    10月9日上午,法律学院2017级研究生师生见面会在法学楼B4模拟法庭顺利召开。副校长关保英教授、副校长潘牧天教授,国际交流处处长王蔚教授、研究生处处长赵俊副教授、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杨向东副教授、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文立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法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闯晓燕主持。

    会上,肖光辉、关保英、王康、潘牧天教授分别对我校的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诉讼法学四大法学学科的地位、研究成果以及师资力量进行了详细介绍。

    赵俊解读了我校的《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的职责,对研究生选择导师的具体事项做了说明,并要求研究生及导师规范学术研究,努力提高学位论文的写作质量。

    刘英明作为研究生导师代表进行发言,指出了本科生与研究生学习上的重要区别,并纠正了关于学术研究的两种错误思潮,鼓励研究生在扎实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文章的写作能力,将创新研究的技能和方法运用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关保英详细阐述了我校的教学特色、学科成就以及发展前景,并对研究生新生提出了要有生活、有文化、有境界、有胸襟的 “四有”目标,鼓励大家多读经典、掌握技术、不畏挫折、开拓视野。

    研究生师生见面会旨在加强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对研究生选择导师和未来学业规划起着重要的启迪作用。此次师生见面会的圆满召开,是在实行研究生二级管理制度以后,法律学院对于研究生适应校园生活的重要探索,也为未来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奠定了基础。(郭艺伟撰稿 宋晓宁摄影)


法律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