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本科)培养方案(2017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18浏览次数:1187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本科)培养方案(2017级)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201759日通过,2017 9月开始执行)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其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通过系统的培养,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生应能够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能够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法治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且本科专业为法学的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两年。


四、培养方式

 1、通过课程教学、实践必修环节训练和学位论文撰写,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

 2、采用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为52学分,其中必修课为18学分,选修课为17学分,实践必修环节9学分,学位论文8学分。

 3、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70%。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4、整个学习过程采取双导师制。校内理论导师将引导学生完成整个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并着重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写作。校外实践导师负责解答学生理论与实践上的困惑,并着重指导学生的实践实习。

 5、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特别是实务类课程,可从校外实践导师中遴选一批专家进行深度合作)。

 6、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


五、课程设置

法律硕士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 必修课18学分)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期

学分

考试方式

开课院系

1

政治

M001105001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研究生英语

M001306002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外国语学院

3

法律英语

M511204603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国际法学院

4

法理学专题研究

M511101616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5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题研究

M511101617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6

刑法学专题研究

M511102618

研一秋

3学分

考试

刑事司法学院

7

民法学专题研究

M511101619

研一秋

3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8

诉讼法学专题研究

M511101620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1. 选修课17学分,按照主修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选修


9

逻辑学导论

M5111YG701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研究生处

10

基础会计

M5111YG702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研究生处

11

物证技术学

M511102703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刑事司法学院

12

证据法学

M511101704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13

法律翻译

M511104705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国际法学院

14

法律文献检索与学位论文写作(必选)

M5111YG706

研一秋

2学分

考查

研究生处

15

刑事法综合案例分析(含刑法和刑诉法)

M511102707

研一秋

3学分

考试

刑事司法学院

16

检察理论与实务

M511102708

研一春

2学分

考查

刑事司法学院

17

刑事审判理论与实务

M511102709

研一春

2学分

考查

刑事司法学院

18

刑事执行理论与实务

M511102710

研一秋

2学分

考查

刑事司法学院

19

行政法案例分析

M511101711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20

行政程序法

M511101712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21

政府信息公开法

M511103713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经济法学院

22

行政救济法

M511101714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23

民事法综合案例分析(含民法和民诉法)

M511101715

研一春

3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24

侵权责任法实务

M511101716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25

亲属法与继承法

M511101717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26

企业公司法

M511101718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27

银行法

M511103719

研一秋

3学分

考试

经济法学院

28

证券法

M511103710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经济法学院

29

保险法

M511103721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经济法学院

30

国际金融法

M511104722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国际法学院

31

著作权法理论与实务

M511101723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32

商标法理论与实务

M511101724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33

专利法理论与实务

M511101725

研一春

3学分

考试

法律学院

34

竞争法理论与实务

M511103726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经济法学院

35

环境资源法

M511103727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经济法学院

36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M511103728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经济法学院

37

企业税收法律实务

M511103729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经济法学院

38

律师实务

M511103730

研一春

2学分

考查

经济法学院

39

国际私法

M511104731

研一秋

2学分

考试

国际法学院

40

国际贸易法

M511104732

研一秋

3学分

考试

国际法学院

41

国际投资法实务

M511104733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国际法学院

42

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

M511104734

研一春

2学分

考试

国际法学院








特别说明:考虑到开课成本,每门选修课选修人数最低为10人,低于10人该课程本学期不开设;如果有同学最初曾选择这门课程但最终这门课未能开设,该同学应尽快另选本学期已开设的其他同类型选修课程。


六、实践必修环节9学分)

1

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方法

M5111YG801

研一秋

2学分

考查

研究生处

2

法律文书写作(含诉讼文书和非诉文书)

M5111YG802

研一春

2学分

考查

研究生处

3

法律谈判

M5111YG803

研一春

2学分

考查

研究生处

4

法律实践(至少3个月)

M5111YG804

研一寒暑假

3学分

考查

研究生处

特别说明:1、法律实践课程要求:(1)实习单位应是公检法系统、律师事务所、立法机关或其他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公司的法律部门等;(2)实习须以法律实务为主要工作内容;(3)实习时间不少于个月;(4)实习结束后,需由实习单位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出具实习鉴定并盖章;(5法律实践结束时,每位学生根据实习情况向导师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内容可以是调查报告、案例分析、论文等。2、前三门课程如果可能,尽可能请校外实践导师上,时间和形式可以灵活,但时效性应予保证。


七、学位论文8学分

学位论文为8学分。学生须在研二秋季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提交开题报告及撰写计划,撰写开题报告之前应阅读至少20篇国内外重要文献(文献阅读量不少于 10万字);研二秋季学期最后一个月参加预答辩,研二春季学期参加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写作由校内理论导师负责指导,学位论文开题须经主修方向导师组讨论通过。我校法律硕士目前设立政府法务、刑事司法、民商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共七个主修方向。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还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调研报告等。

论文正文应达到2万字以上。


八、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二名本专业具有副高级或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副高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课程考试合格者可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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