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以及《上海政法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沪政院人字【2017】12号),结合2017年11月3日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会议精神与外送评议结果,拟受理张永禄老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电话:39225096。
特此公示。
人事处
2017年12月7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07浏览次数:6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部署以及《上海政法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沪政院人字【2017】12号),结合2017年11月3日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会议精神与外送评议结果,拟受理张永禄老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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