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相关精神,决定开展校内申报和审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我校关于印发<上海政法学院公派国外访学进修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沪政院人[2016]9号,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学校中层干部先向学校组织部申请,经组织部批准后再向人事处申请),申报人须于2018年6月以前可成行,不得与其他计划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下载《2018年出国访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2018年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请表》(附件3)填好后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部门选拔推荐: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及申请人学习工作计划安排,进行选拔推荐并排名。
3.人事处根据选拔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4.学校组织专家审核遴选,确定候选人。
5.候选人网上完成网上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部门填好的各项计划《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4、5)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hr5096@163.com;
2.个人申请表(一式五份)。
四、其他
请各部门于2018年1月3日(周三)下午15:00之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统一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5室)。
联系人:饶淑慧 联系电话:39225096
特此通知。
附件1:《我校关于印发<上海政法学院公派国外访学进修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沪政院人[2016]9号)
附件2:《2018年出国访学计划申请表》
附件3:《2018年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请表》
附件4:《2018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5:《2018年度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1:《我校关于印发上海政法学院公派国外访学进修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