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关于2018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时间选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02浏览次数:0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公布的《上海政法学院关于2018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资格线及自主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考生网上选定的自主测试时间结果公布如下,请按照公布的时间前来报到、参加测试。开考后超过15分钟的,考生仍未能到自主测试考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测试资格。

另外,未在我校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选定自主测试时间的考生,由我校统一安排自主测试时间,请以上考生按照公布的时间前来报到、参加测试。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