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10浏览次数:0

上海政法学院第三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43日在庸夫楼101会议室召开。来自全校各部门的63 名正式代表出席了会议,有关部门的12 位同志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是在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推动学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17年学校工作报告、工会2017年工作报告、2017年提案工作报告;书面审议了2017年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工会2017年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上海政法学院工会2017年工作报告、工会2017年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增补            

刘刚同志为我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会议认为,2017年是学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教学改革、育人工作、学科科研、人才队伍、基本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取得较大发展、成绩显著的一年。代表们认为,学校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客观、全面,对形势研判准确、深刻,对新一年的工作布局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举措有力、切实可行,对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认为,校工会在2017年全面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凝聚教职工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在推进民主管理、加强师德师风、推动教职工岗位建功、开展民生实事工程、丰富校园文化、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代表们认为,一年来,学校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服务教职工的水平不断提升,工会新一年的工作规划紧扣工会职能、重点突出、务实创新。

会议认为,学校2017年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2017年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客观全面,2017年度财务整体运行状况良好,各项经费使用合规合理,经费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进一步提升,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校工会经费的使用面向全体工会会员,惠及民生;各项经费使用记录明晰、规范合理、公开透明。

会议认为,学校2017年提案工作报告充分反映了学校对提案工作的重视,提案工作在立案、答复、落实等环节更加注重规范性、服务性、有效性,提案工作成效明显。《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上海政法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通过,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校领导参加提案办理恳谈会的常态化,对进一步规范教代会提案工作、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成效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期间,代表们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就学校改革与发展中教职工普遍关切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体现了代表们关心学校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主人翁精神,这些意见建议将得到认真研究并予以反馈。代表们认为,此次会议的召开对进一步推动学校民主管理、科学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建设发展、保障教职工切身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大会号召,全校师生员工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我校2018年主要任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国际化战略、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战略,坚定信念、抓住机遇、敢于创新、奋发有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携手并进、奋勇前行,以良好状态迎接我校第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把我校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国内知名政法大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