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和教师:
近日接市教委转发的《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推荐:二级学院(部门)或相关教师根据通知相关要求,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并填写《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
2.学校评议:学校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对推荐人进行评议,确定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
3.公示:对评议确定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
4.上报:公示无异议,上报上海市教委。
二、其他
各相关部门或教师须于2018年5月22日(周二)下午2:00前,将《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5室),电子版发至hr5096@163.com。联系人:饶淑慧;联系电话:39225096。
附件: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上海市教委《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