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19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部门)和教师:

        近日接市教委转发的《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推荐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推荐:二级学院(部门)或相关教师根据通知相关要求,推荐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并填写《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

2.学校评议:学校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对推荐人进行评议,确定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

3.公示:对评议确定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

4.上报:公示无异议,上报上海市教委。

二、其他

各相关部门或教师须于2018522日(周二)下午200前,将《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5室),电子版发至hr5096@163.com。联系人:饶淑慧;联系电话:39225096

附件: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 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上海市教委《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2018519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附件3:上海市教委《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