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3号)和我校2018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我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考试总成绩同分条件下,普通考生按法理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我校确定2018年“专升本”招生录取资格线如下:法学专业(普通考生)录取资格线为132分(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法理学最低分为67分);法学专业(退役士兵考生)录取资格线为110分(含本分数)。
现将我校2018年“专升本“法学(含退役士兵)专业拟录取新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1-39225351。
附:上海政法学院2018年“专升本”法学(含退役士兵)专业拟录取名单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公示期已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