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政法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14浏览次数:0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我校开展了2018-2019学年研究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讨论决定,各研究生二级学院审核并公示,后提交至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并审定,最终形成本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生名单。现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本次认定的基本情况如下:

2018-2019学年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总人数为114人。其中,特别困难为93人,一般困难为21人。其中,2018级研究生新生中特别困难的为 50人,一般困难的为 15人。具体分布见下表:


序号

学院

困难
总数

一般
困难

特别
困难

新生
一般

新生
特别

1

法律学院

64

13

51

10

31

2

经济法学院

6

1

5

1

2

3

国际法学院

9

1

8

0

4

4

刑事司法学院

32

6

26

4

10

5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2

0

2

0

2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0

1

0

1


合计

114

21

93

15

50


现对2018-2019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14——11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途径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龙老师;地点:主教108B;电话:39225523。


18-19年研究生家庭困难生名单汇总 (公示版).xls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