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相关精神,决定开展校内申报和审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公派国外访学进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中层干部先向学校组织部申请,经组织部批准后再按照程序申请;
3.申报人须于2019年6月以前可成行,不得与其他计划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个人申请表(附件3或4)及任务计划表(附件5或6)后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部门选拔推荐: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及申请人学习工作计划安排,进行选拔推荐并排序,撰写推荐人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报告;
3.人事处根据选拔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4.学校组织评选,并报学校审批,确定候选人;
5.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网上填报,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申报材料
1.部门填好的各项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6、7)以及对推荐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报告;
2.个人申请表(一式五份);
3.任务计划表(一式三份);
4.申请国外访学需提交接收学校邀请函、能证明自身英语最高水平的书面材料。
四、其他
请各部门于2018年12月28日(周五)下午15:00之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5室),电子版发至hr5096@163.com。
联系人:饶淑慧;联系电话:39225096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上海政法学院公派国外访学进修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附件2:《2019年出国访学计划申请表》
附件3:《2019年产学研践习计划申请表》
附件4:《国外访学任务计划表》
附件5:《产学研践习任务计划表》
附件6:《2019年度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7:《2019年度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1:《我校关于印发上海政法学院公派国外访学进修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doc
附件4:国外访学任务计划表docx.docx附件5:产学研践习任务计划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