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近日接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分配推荐名额为2个;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分配推荐名额将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并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推荐:二级学院(部门)根据《通知》及《实施细则》(附件2)相关要求推荐,每个二级学院(部门)最多可推荐2名候选人选,教师可向二级学院(部门)自荐,并组织推荐候选人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推荐名册(附件3)、申报表(附件4)。
2.评议与公示:学校评审小组根据各相关部门推荐情况,组织对推荐人进行评议,确定2名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3.审核与上报:公示无异议,经学校审核后,上报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其他
二级学院(部门)推荐的,须由本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章;二级学院(部门)推荐本部门负责人的,须由联系(分管)本学院(部门)的校领导签字。
各二级学院(部门)须于2019年5月10日(周五)下班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5室),电子版发至hr5096@163.com。
书面材料包括《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1份(附件3),《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申报表》(附件4)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4份,各二级学院(部门)对申报人出具的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内容包括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师德表现等的综合评价。电子材料包括《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申报表》电子版,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人事处将各二级学院(部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汇总,报学校评审小组评议。
联系人:郭咪 饶淑慧; 联系电话:39225096。
附件:
1.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2.上海政法学院2019年度“上海市育才奖”候选人评选实施细则
3.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
4.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申报表
人事处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