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插班生”招生简章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政法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政法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19年我校“插班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为:
备注: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报考条件 |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记录; 2、2018—2019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高校本科在校在籍一年级优秀学生(艺术体育类、定向生、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生除外)。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须均及格(含第一学期补考及格); 3、符合本市试点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学生学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 | |||||||||||||||||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只招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单科分数要求:“法学概论”科目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单科成绩未达要求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根据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考生已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做相应的调剂,不再征求考生志愿。 (三)被预录取的学生我校将于7月中旬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按照要求,被预录取的学生须于9月初携带本人身份证、预录取通知书、当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须学籍所在学校招办盖章)和大学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须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送交我校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的考生,凭本人预录取通知书换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大学一年级所修课程须全部及格(含第一学期补考及格),如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所修课程有重修或补考记录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行政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生乐奖学金、Fairness里格奖学金、Treevens森凡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电话:021-39225523)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插班生”招生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 021-39225153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 http://www.shupl.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zs.shupl.edu.cn/ 咨询电话:021-39225065,39225177,39225175 | |||||||||||||||||
十六、其他须知 |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9日 报名方法: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cbs.fudan.edu.cn,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考试报名(请务必牢记网上报名号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 经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 2、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5月14日(周二)9:00-15:00 地点:上海政法学院主教楼104C室(外青松公路7989号) 请考生事先准备好并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一年级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 (4)考生2018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学籍所在学校招生办公室印章; (5)报考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共计66元。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5月16日-17日至报名网站缴费,未按时缴费者将不能参加考试。(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于5月24日-25日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 (二)笔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1、法学概论:满分100分;参考书目:张文显主编:《法学概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 2、英语:满分100分;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教材都可以作为参考书。 (三)笔试时间、地点 法学概论: 2019年5月26日(周日)9:00-11:00 英 语: 2019年5月26日(周日)13:00-15:00 地 点:上海政法学院(外青松公路7989号) 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四)学籍管理 录取结束后,将拟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插班生”进校学习后,不能再转到其他专业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