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政法学院2019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经我校招生办审核考生的报名材料,现将初审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审核结果 | 备注 |
1 | 王壹璇 | 男 | 通过 | |
2 | 张雯君 | 女 | 不通过 | 成绩不符合报名条件 |
初审合格的考生请注意:
1、我校将于2019年5月13日中午12:15在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开展2019年的面试工作,初审合格准予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日中午12:00前来我校候场。并请考生务必携带好本人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无原件考生将无法参加面试。
面试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携带材料要求 |
2019年5月13日中午12:00 | 上海政法学院主教楼103B室 | 1、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2、若有疑问请联系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1-39225351。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