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参与翻译工作的积极性,吸引更多具有翻译能力的学生加入翻译基地,完善学校外文网站建设,为学校的国际化建设作出协助和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上海政法学院翻译实践基地所有成员。
第二章 内容和形式
第三条 工作量认定。针对翻译成果,采取“质量+数量”的双重认定标准,由各语种专门负责老师进行把关,确保翻译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进行有效工作量的认定。具体措施如下:
由各语种的负责老师进行质量评定,并根据负责老师的评分对翻译字数进行折算。如一份1000字(中文字数)的翻译稿,经负责老师评审后认定折算比例为90%,则有效翻译字数折算为1000*90%=900。质量越高,则折算比例越高,最高折算比例为100%。经负责老师评审后所认定的折算比例低于70%的翻译稿件不予采用,不纳入工作量考核统计范围,交还于翻译者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具体评分与翻译质量对应标准参见下表:
成绩 范围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不予采用 |
评分范围 | >=90% | >=80%,<90% | >=70%,<80% | <70% |
对于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参与非翻译稿形式的翻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涉及翻译任务的会议、展览、比赛等)且表现突出的翻译实践基地成员,根据其参与活动的等级,进行相应工作量的折算。如担任了国际会议的现场英语翻译的翻译实践基地成员,其每日的工作量折算为6000字有效翻译自述。具体对应细节如下:
等级 单价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市级 | | 区级 | | 校级 | 院级 |
英语(字/日) | 6000 | 4000 | 3000 | | 2000 | | 1000 | 500 |
俄语(字/日) | 4000 | 3000 | 2000 | | 1500 | | 1000 | 500 |
西班牙语(字/日) | 4000 | 3000 | 2000 | | 1500 | | 1000 | 500 |
第四条考核组成员
组长:欧阳美和
副组长:周怡
组员:刘子萌 刘赛 范瑞娟
考核组成员的构成实行席位制。
第五条 激励措施。英文翻译稿每6250有效翻译字数(中文字数)的翻译量对应一份时长两个星期的实习报告,俄语及西班牙语每4000有效翻译字数(中文)对应一份时长两个礼拜的实习报告。字数与工作量对应换算原则参见下表:
语言类别 价 格 | 英语 | 俄语 | | 西班牙语 |
百字市场均价(元) | 16 | 25 | | 25 |
实习市场参考日薪(元) | 100 | 100 | | 100 |
每日应完成工作量(百字) | 6.25 | 4 | | 4 |
两周应完成工作量(百字) | 62.5 | 40 | | 40 |
根据有效翻译字数的累加可进行实习时间的累加,如8000有效翻译字数(中文字数)俄语翻译稿对应一份时长一个月的实习报告。
每学期末(秋季学期的12月底及春季学期的6月底)由翻译实践基地的学生代表(原则上包括一名中国学生和一名外国学生)负责统计本学期所有参与了翻译工作的成员的工作量,交由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进行集中统计审核,并统一开具对应时长的实习报告。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办法经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2019年1月2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