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教学秘书(人事代理)招聘启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7-19浏览次数:0

一、岗位类别

此岗位用工形式为人事代理。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任职要求

岗位名称

学历

年龄

专业

其他

招聘人数

教学秘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法学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1

 

四、岗位职责

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一)协助学院领导处理日常教学事务,参与教学科研事务的实施。

(二)负责学校教务处、质管办和科研处等相关部门下发教学科研文件的信息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学院通知的传达及相关教学报表上报工作;并按学院要求完成承办、督办等工作。

(三)负责教学科研重要事件的记录,建立健全重要事件记录制度和教学科研简报工作。

(四)配合学校职能部门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五)协助教学副院长组织制定和实施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的发展规划、教学工作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改革方案、教学管理办法等;根据学校要求撰写教学工作总结。

(六)负责准备并发放课程表、校历、教学计划表、教学用书等;统计下一学期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排课。负责核对、汇总、报送本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等。

(七)协助组织毕业论文和考试的安排和落实,做好学生补考、重修工作。具体落实各项教学活动,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协助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协助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八)做好教学科研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收集各种教学信息,管理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工作总结、教学进度表、教师任课表、教学质量调查表、科研项目等教学文件。

(九)负责学院网站中教学科研类信息的管理和维护。

(十)协助院领导完成其他教学相关工作。

 

五、应聘程序

有意者请将本人应聘材料发送到llleslie902@163.com,截止时间为201995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21-39227193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201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