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近日接市教委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2019年上海领军人才候选人2名。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1.推荐: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推荐1-2名上海领军人才候选人,并填写《2019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候选人情况表》(附件2)及《2019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及撰写推荐人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报告二级学院(部门)推荐的,须由本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章;二学院(部门)推荐本部门负责人的,须由联系(分管)本学院(部门)的校领导签字。
2.专家评议:学校根据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推荐人进行评议,确定我校2019年上海领军人才推荐候选人2名。
3.审定上报:对评议确定拟推荐的候选人经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海市教委。
二、其他
各二级学院(部门)务必于2019年8月6日(周二)下班前,将《2019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候选人情况表》(附件2)与《2019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及推荐人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报告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求实楼305室),电子版发送至hr5096@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咪 电话:18930899717
附件:
1.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9]262号)
2.2019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候选人情况表
3.2019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