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 机制的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提出的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重要指示要求,

推动学校党委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紧密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办学环境,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意见》和市教卫工作党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一)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核心要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始终强调要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就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地。

(二)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效途径

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是有机的责任体系,党委主体责任是根本,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支撑。“四责”协调运转,同步同向同力,通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闭环,解决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责任不清、协同不够、传导不力等问题,为有效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供强大支撑。

(三)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是推动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坚强保障

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的目的是要通过建立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树立鼓励开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的鲜明导向,形成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局面,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带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党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清正廉洁,为加快建设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二、健全责任分解,完善落实机制

坚持党委统揽、纪委协助、党委书记主抓、班子成员主动参与,共同查找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解,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明晰各方责任党委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抓好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推进落实,切实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纪委聚焦主业,履行好监督专责、当好党委助手,协助党委完善责任协同的制度机制和方法举措,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执纪监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着力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整改上下功夫。党委书记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亲力亲为、担当负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进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督促加强分管部门、分管条线、联系学院的廉政风险防控,抓细抓常、防微杜渐。

(二)定期集中研究。每年初,党委、纪委及党委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在召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集中听取纪委关于学校政治生态、监督执纪问责及党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工部、学工部等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开展职能监督情况的报告,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查找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明确当年在管党治党方面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建立“三张清单”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围绕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分工、具体举措和时间节点,与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计划等有机融合,形成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问题(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解决好工作不落地、责任落不实的问题。

(四)强化责任传导。党委书记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党委和个人责任清单,及时准确把责任传导给其他班子成员和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好督促检查。其他班子成员要把党委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中的工作项目相应纳入本人责任清单,相关职能部门要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中的工作项目相应纳入本部门责任清单。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责任分解,推动“四责”进一步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聚焦工作重点,推动责任到位

牢固树立“该履行的责任没有履行是失责、责任落实各自为政也是失责”的理念,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落实整改的联动机制,重点协同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把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教学、科研、学工、组织、宣传等条线要深入推进新思想“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五进”(进学术、进学科、进课程、进培训、进读本)行动。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好“四史”学习教育。纪委要会同组织部、宣传部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督促整改、及时纠偏。党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带头学、带头抓,通过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切实把学习贯彻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党委要把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对二级党组织巡察的重要内容,把干部个人学习贯彻情况和推动所在部门、党组织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考评。

(二)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完善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三大主体责任”年初同部署、年中同推进、年底同考核的“三同”机制与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机制;要将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分解融入二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加强对二级党组织的指导、监督、考核层层扣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有效延伸。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条线、联系学院的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督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纪委应探索建立纪检干部联系二级党组织制度,充分发挥纪检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日常监督作用。党办、组织部、宣传部要按照党委部署要求,协同配合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党委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分析研判、信息共享、督促检查工作机制,督促纪委、班子成员和二级党组织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落实;要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纪委要协助党委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肃查处铺张浪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等问题,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党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并解决学校和本人存在的“四风”问题。党办、组织部、教工部要按照党委要求适时分别牵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委、纪委要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共同责任,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报告、督促整改、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党委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定期研究分析二级党组织政治生态,找准落实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举措。纪委要协助党委做好政治生态分析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二级党组织应针对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书面反馈纪委。班子成员应当督促分管、联系的相关二级党组织抓好整改落实,纪委要切实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党委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要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结合起来,确保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要建立权力集中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约机制。纪委要协助党委做好选种育苗工作,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要强化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做好定期分析、研判;要加强对干部履职过程的监督,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情况。纪委和组织部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严格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推动干部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

(六)协同配合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党委要统筹抓好即知即改、问责处理、举一反三巡视整改“三部曲”,确保巡视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要建立健全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完成学校党委一届任期内对二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要建立健全党委主要领导点题、分管领导领题、责任部门落实整改、纪委监督推动整改的协同工作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在每轮巡察结束后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点人点事讲问题,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梳理共性问题,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通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要求,推动其他党组织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分管领域和联系的二级党组织抓好巡视巡察整改。纪委、组织部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加强督查督办,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七)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委要带头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主动加强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二、三、四种形态的领导,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纪委要把监督挺在前面,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苗头性隐患不放过、紧急事件不放过、热点难点不放过、重大案件线索不放过,提高精准监督执纪能力,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党委书记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勤政廉政、选人用人、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主动谈、亲自谈,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纪委要认真执行“双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对需要作出组织处理的,纪委与组织部要有效衔接、形成合力,确保处理到位。

(八)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委要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全会、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党务校务公开制度;要强化廉政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学习的必修课,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事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纪委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严重侵害师生合法权益问题、学术腐败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针对日常监督、执纪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存在问题领域的分管领导进行廉情抄告,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整改情况及时回告纪委。党委、纪委要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二级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四、狠抓考责问责,确保责任落地

考责问责是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重要保证,重点是把正向激励与负面惩戒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责任倒逼机制。要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科学的考核评价、严肃的责任追究,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位。

(一)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积极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纪委要协助党委开展监督检查,将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情况纳入日常管理监督、巡察、专项检查以及政治生态分析,重点检查责任分解是否明确、责任项目是否落实、责任履行是否协同、责任追究是否严格,坚决防止和纠正责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级党组织要每年定期向党委、纪委专题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纪委要每年定期向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党委工作部门每年要向党委报告职能监督履行情况,并抄告纪委。

(二)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党委要将二级党组织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情况纳入党组织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与两级管理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先进评选表彰相结合,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要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对主动发现并查处问题的,不作负面评价,不降低考核等次;对敢抓敢管、实绩突出的,要坚决支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

(三)形成党内问责整体合力。党委、纪委要对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推进不力的,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失,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深化“一案双查”,既严肃查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是否到位,又严格区分党委、纪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党员各自的责任,以精准问责强化责任担当。班子成员受到问责的,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上级机关作书面检讨;处级、科级干部受到问责的,应当向学校党委、纪委作书面检讨;普通党员受到问责的,应当向所在二级党组织作书面检讨。受到问责的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其他党的会议上进行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