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教代会每3—5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大会的筹备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届中召开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党政工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
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秘书、代表资格审查、文件起草、提案、会务等若干个工作小组。
2、提出召开教代会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等。
3、代表的产生。
根据实际情况,二级学院、部门设选区,并分配名额。
各选区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选区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
届中教代会代表缺额的要进行补选。
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定后张榜公布。
代表产生后要对代表进行培训。
4、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5、提案的征集。
教代会召开前,校工会和提案工作委员会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
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并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
6、印发有关资料征求意见。
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提前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7、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8、履行召开教代会的报批手续。
向上级教育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
二、预备会议
1、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2、预备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工会关于教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2)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4)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执行主席名单;
(5)通过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三、正式会议
1、核实到会人数。
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大会议程。
(1)宣布大会开幕,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上级领导及有关方面致辞
(3)校长作工作报告
(4)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5)工会负责人作工会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以书面形式下发)
(6)提案工作委员会作提案工作报告
(7)大会分组讨论
(8)大会表决或选举事项
(9)教职工代表交流发言
(10)学校领导讲话
(11)宣布大会闭幕,奏《国际歌》
以上议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增减。
四、会后工作
1、教代会闭幕期间,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有关决议、决定提请下次教代会确认。
2、会后向上级报送《教代会报表》。工会换届选举的应呈报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并取回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