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工作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0-21浏览次数:0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教代会每3—5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一、大会的筹备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届中召开教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工会负责)。

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党政工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

筹备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秘书、代表资格审查、文件起草、提案、会务等若干个工作小组。

2、提出召开教代会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额分配;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大会日程、议程等。

3、代表的产生。

根据实际情况,二级学院、部门设选区,并分配名额。

各选区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选区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

届中教代会代表缺额的要进行补选。

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定后张榜公布。

代表产生后要对代表进行培训。

4、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5、提案的征集。

教代会召开前,校工会和提案工作委员会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

提案小组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并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

6、印发有关资料征求意见。

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提前印发给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7、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筹备领导小组(届中由工会)负责提出后,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8、履行召开教代会的报批手续。

向上级教育工会呈报关于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

 

二、预备会议

1、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2、预备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工会关于教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2)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4)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执行主席名单;

5)通过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三、正式会议

1、核实到会人数。

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大会议程。

1)宣布大会开幕,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上级领导及有关方面致辞

3)校长作工作报告

4)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或有关事项的说明

5)工会负责人作工会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以书面形式下发)

6)提案工作委员会作提案工作报告

7)大会分组讨论

8)大会表决或选举事项

9)教职工代表交流发言

10)学校领导讲话

11)宣布大会闭幕,奏《国际歌》

以上议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增减。

 

四、会后工作

1、教代会闭幕期间,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有关决议、决定提请下次教代会确认。

2、会后向上级报送《教代会报表》。工会换届选举的应呈报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并取回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