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千余亩,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因工作需要,上海政法学院警务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2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类别
此岗位用工形式为非事业编制(一级聘用)。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任职要求
招聘要求 | 招聘人数 | ||||
岗位名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 | |
行政秘书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文科专业优先 | 本科:30周岁以下; 硕士: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优先考虑);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全身心投入行政管理工作。 | 1 |
教学秘书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文科专业优先 | 本科:30周岁以下; 硕士: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优先考虑);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全身心投入教学管理工作。 | 1 |
四、岗位职责
行政秘书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院的考勤管理与统计,做好在职人员造册登记,及时更新整理新教师信息;
(二)负责学院办公设备的管理,维护;以及教室、办公室及相关区域的其他教学设备报修、维护;
(三)协助院领导处理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事务;
(四)负责来访人员接待事务的落实;
(五)负责学院会议的前期准备与会议记录工作;
(六)负责学院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七)协助领导草拟学院的行政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
(八)做好与学校各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对外联络工作;
(九)信息公开、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学院网站管理更新;
(十)负责学院及相关行政部门需要的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以及学校下发文件的存档工作。
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一)协助教学副院长处理日常教学事务,参与教学科研事务的实施。
(二)负责学校教务处、质管办和科研处等相关部门下发教学科研文件的信息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学院通知的传达及相关教学报表上报工作;并按学院要求完成承办、督办等工作。
(三)负责教学科研重要事件的记录,建立健全重要事件记录制度和教学科研简报工作。
(四)配合学校职能部门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五)协助教学副院长组织制定和实施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的发展规划、教学工作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改革方案、教学管理办法等;根据学校要求撰写教学工作总结。
(六)负责准备并发放课程表、校历、教学计划表、教学用书等;统计下一学期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网上排课。负责核对、汇总、报送本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等。
(七)协助组织毕业论文和考试的安排和落实,做好学生补考、重修工作。具体落实各项教学活动,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协助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协助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八)做好教学科研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收集各种教学信息,管理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工作总结、教学进度表、教师任课表、教学质量调查表、科研项目等教学文件。
(九)负责学院网站中教学科研类信息的管理和维护。
(十)协助院领导完成其他教学相关工作。
五、应聘程序
有意者请以“岗位名称+姓名+发送邮箱时间”命名将应聘材料发送pasingogo@163.com,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9821266490
电子邮箱:pasingogo@163.com
上海政法学院警务学院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