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30浏览次数:0

12月29日下午,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在中国-上合基地国际会议中心207会议室举行,特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专题讲座。校党委书记夏小和,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晓红出席学习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我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参加学习。

张文显认为,习近平同志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者和主要贡献者。在数十年的领导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地关注法治、钻研法治、践行法治,在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非凡实践中,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制度和实践问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和发展作出了独创性、集成性、原创性贡献。

张文显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大任务、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等六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进行了学理型解读。

张文显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科学的、实践的、开放的、人民的理论体系,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也是面向实践、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不断创新的理论体系,必然随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伟大实践而不断创新发展,必然在新时代朝气蓬勃的法治进步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永葆生命活力。

我校已于近期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后续将广泛开启各级各类宣讲教育活动,在校内外掀起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