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防疫提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2-25浏览次数:588

各位考生:

2021年我校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将于2021313-14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上海政法学院做如下提醒:

一、考前

1.2月24日前,考生须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或“亲属随申码”申请。同时自行下载《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照《承诺书》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2.从227日起,考生不得离沪。考生若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从227日起,考生若出现发热(体温≥37.3℃)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将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温馨提醒:

备考期间,请考生坚持上海市的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做好个人安全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考生应保持正常的饮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和营养搭配,并注意防寒保暖,避免感冒、发烧等不适情况发生。

二、考试当日

4.考试当日,请上午场考生于8:00—8:30到达学校南校门(外青松公路泗陈公路交叉口)、下午场考生于12:00—12:30到达学校南校门。进入学校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证入场。考生应在考试时携带《承诺书》进入学校,并在进入考场时交予考务人员。进入候考区域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候考时须佩戴口罩。面试时应摘除口罩。

5.自主测试当日,如考生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须听从学校安排,按要求进行测试。

三、考后

6.考试结束后,考生听从学校安排离场。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避免学校门口人群聚集。

四、其他

送考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不得在学校门口聚集。其他未尽事宜,考生与家长均须参照本市和本校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希望考生能以健康的状态、良好的心态迎接自主测试。祝愿考生能正常发挥考出好成绩,心想事成。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安全承诺书.docx (点击下载)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