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周五)下午,上海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关于将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建议方案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讨论的请示》,将《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二级学院建议方案及招办建议方案》提请委员审议表决。刘晓红等共计17名学术委员会参加会议审议。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二十条规定: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必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因此本次会议符合召开要求。
会议主要议题:
审议我校《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二级学院建议方案及招办建议方案》,经各委员投票表决,共有13名委员同意《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招办建议方案》;3名委员同意《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二级学院建议方案》;另有1名委员投票无效。
会议决定:
根据《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经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招办建议方案》得到超过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会议决议通过《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招办建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