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校3月21日-3月22日春季招生确认情况,确定以下候补资格考生预录取至我校:
公示期已过
待疫情趋于稳定后,我校春招预录取通知书将分批予以发放,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发布者:顾芗晴发布时间:2022-03-22浏览次数:1975
结合我校3月21日-3月22日春季招生确认情况,确定以下候补资格考生预录取至我校:
公示期已过
待疫情趋于稳定后,我校春招预录取通知书将分批予以发放,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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