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纬明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1号)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关于印发〈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政院学〔2020〕120 号)要求,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三大奖”)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同一学年内,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四项中的一项。

二年级转专业学生可在原学院参评“三大奖”。

二、评选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学习成绩优异,且综合评价特别优秀。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与综测成绩排名均位于评选范围内前10%的本科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被学校认定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标准是,获得2021-2022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资格,且学习成绩排名位于评选范围内前60%

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中《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三、名额分配

市教委下达本校名额为国家奖学金14人,上海市奖学金23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20人。(目前,市教委下达本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20人。日后将根据本市评审情况统筹决定是否追加获奖名额。)

校内具体名额分配详见“2021—2022学年本科‘三大奖’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奖助金额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8000元人民币。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5000元人民币。

五、日程安排与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9月15日—19日,学院组织申报国奖、市奖国励的学生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化工作平台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国奖、市奖申报者需递交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学生登录网址:https://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

2.学院初审和公示:9月20日—30日,辅导员、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初评拟获奖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院级公示5个工作日。其中,

9月22日16:00前提交国奖市奖推荐人的佐证材料,并在系统内上报推荐名单进行资格预审。

9月28日16:00前,系统内上报国励推荐名单进行资格预审,并统一提交国励推荐人的电子报名照。

辅导员登录网址: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fdy_online.jsp

学院登录网址: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identity/logout.action

3.学工部复核:9月23日-10月7日,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复核拟推荐学生的获奖资格与材料,于10月7日前完成系统上报工作,形成送审材料。

4.校外预审:10月8日-10日,学校接受网上预审,相关材料送往校外进行现场预审。

5.学校审核和公示:10月19日前,校外预审通过后,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确定学校拟上报的推荐获奖名单,校级公示5个工作日。

6.学校终审和材料上报:10月22日前,待通过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审、校级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书面评审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学校制文与获奖学生材料一起正式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六、材料报送要求

1.“三大奖”是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学生的申请材料将逐级送往市教委和教育部评审,其反映本校学生的综合水平,因此学生应当按照填表要求规范、如实填写(详见附件2和3),二级学院应指导并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申请材料不符合填表规范或表述不当,将存在审批不通过的风险。

2.9月22日16:00前,“三大奖”系统内提交“国奖、市奖”推荐名单,并报送相关佐证材料:①“国奖、市奖”候选人评选范围内带有序号的学习成绩排名总表和综测排名总表纸质版(标注学院初评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第);②附个人获奖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扫描件为系统上申报的奖项,不超过4件)。

3.9月28日16:00前,“三大奖”系统内提交“国励”推荐名单,并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国励”候选人电子报名照。电子照片的要求是,①宽*高=300*400 ,像素大小20K以下 ;②照片命名规则,身份证号.jpg (格式必须一致,含有X的用大写);③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国励人数)

4.9月30日13:00前提交的纸质材料为,①《关于2021—2022学年**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组织保障、评审程序、院内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等;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审纪要;③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

5.另行通知打印“三大奖”正式申报表,国家励志奖由二级学院组织打印,“国奖”和“市奖”由学生资助奖励中心负责打印,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打印时不得更改网上下载的内容,表格上所有签字处必须(用黑色水笔)亲手签写,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国励”申请表上必须有自动生成的电子照片(参考附件3的打印效果)。

注意:以上纸质版材料均须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学生申请表的排列顺序应与汇总表编号顺序一致。如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电子版材料发送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联系人:傅  瑾  沈佳美  

地点:主教104C

特此通知。


1.2021—2022学年本科“三大奖”名额分配表.doc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市奖可参考).docx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