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调整方案和《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录取规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我校2023年春季招生预录取分数线和候补资格分数线如下:
专业 | 预录取资格线 | 候补资格分数线 |
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 | 471.97分 | 459.77分 |
现将我校2023年春季招生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日至3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1-39225175。联系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预录取考生须在 3月8日-9日办理网上录取确认,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录取确认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春季招生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附件:
公示期已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