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发布者:包丽丽发布时间:2023-07-21浏览次数:10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调动全校上下人才工作积极性,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人才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机制,落实人才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认识人才队伍建设对学校发展具有的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牢固树立人才第一资源理念,紧密对接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吸引人、以事业鼓舞人,努力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二、实施目标

人才工作事关学校生存发展,要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强化人才工作责任意识,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树牢“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的人才工作理念,按照“统一规划、各负其责、协调高效、狠抓落实”的工作原则,以学科建设为指引,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努力打造一支与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特色相适应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人才工作机构和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国际交流处负责人等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人担任。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能为: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全面领导学校人才工作。

2.审定学校人才发展长期规划,创新学校人才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促进我校事业全面发展的人才工作政策,负责学校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3.指导各相关部门执行落实人才工作规划任务。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权限内涉及的办公用房、住房、经费、设备、科研平台等保障条件的落实。

4.督促检查各二级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落实情况。

5.深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召开人才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人才工作意见,及时发现、总结并解决人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二级学院人才工作机构及职责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教研室主任、相关学科带头人、教授代表等为成员的人才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专业和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合理制定本单位的人才工作建设规划,落实学校人才工作政策。

2.根据人才工作需要,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与运行机制。明确党总支人才工作职责,了解各类人才工作和生活状况,加强对人才的教育、服务和管理;规范人才工作意见反馈渠道,发挥学院上传下达、沟通协调的基础作用;落实教研室在稳定人才和使用人才工作中的责任。

3.结合专业和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年度人才工作任务目标和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本单位人才工作整体规划,及时分析、总结年度人才工作的落实情况。

4.适时了解本单位人才工作情况,对各类人才的工作情况进行实时业绩考核和动态管理,提高人才使用效益。

5.落实学校人才工作各项政策,加强学科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建设,为人才发展创造事业平台,关心人才生活,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任务分解

(一)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

1.人才引进工作

1)组织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招聘方案、人才引进待遇等政策。

2)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征集、接收各类人才信息。

3)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安排招聘考核工作。

4)办理引进人才的来校手续,协调落实人才待遇。

    2.人才培养工作

1)组织制定人才培养、培训的总体规划和方案。

2)负责人才培养、培训支持政策的制订和总体落实。

3)组织各类各级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

4)协调组织全校性人才培训工作。

     3.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工作

1)完善岗位管理、聘任办法等管理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发挥人才的配置效益。

2)完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为内容的人才评价体系,调动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3)深化推进两级管理下的绩效分配改革,发挥绩效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各二级学院工作任务

    1.人才引进工作

1)根据专业和学科发展需要,制订人才引进计划。

2)广开渠道,收集相关学科人才信息,建立学科人才数据库,筛选确定引进对象。

3)根据教学、科研团队和学科平台建设需要,对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引进人才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进行评价,落实人才引进计划。

4)建立引进人才的相关服务机制,帮助人才快速适应环境,顺利融入学校教学科研工作。

    2.人才培养工作

1)根据本单位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制定人才培养、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2)按照学校培养、培训管理规定,选拔和推荐本单位培养进修人选。

3)及时了解培养、培训人员的进修学习情况,加强校院沟通,保证培养培训质量。

4)对本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与鉴定,登记备案,根据管理权限予以奖惩,落实相关待遇。

    3.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工作

1)落实学校岗位管理和聘任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专业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配置人才资源,提高人才使用效益。

2)负责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工作的实施,激发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3)落实学校两级管理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特点制订本单位分配方案,实现绩效分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任务

1.组织部、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加强人才的组织管理和教育,通过人才培训、政策宣传等形式,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务处、学科办、科研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协同各二级学院落实引进人才及人才工作开展所需的教学科研平台和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团队、学科、实验室建设,通过建设高水平的工作平台,增强人才吸引力,保障人才工作环境不断改善。

3.教务处、研究生处、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负责协同各二级学院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做好教师教学素质等方面的培训,通过教学质量监控、教学优秀奖和教学成果奖评审等工作,提高人才投身教学工作的积极性。

4.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与附属小学、附属中学沟通协调人才子女入学事宜。

5.计财处负责筹措经费,保障人才工作所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6.后勤保障处按照学校人才工作决定,负责落实人才用房保障。

五、责任考核

人才工作纳入各二级学院的年度重点工作,人才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对各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每年根据各单位人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