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李纬明发布时间:2024-03-1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推进实施《上海市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行动方案》,市社科规划办组织开展“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文化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关于打造文化自信自强上海样本、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上海市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行动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组织全市专家学者深入开展多学科多角度集中攻关,努力为上海勇担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在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出新贡献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二、招标要求

1.本次专项课题招标由市社科规划办面向全市征集一批研究选题作为申报指南。指南条目均为方向性选题,申请人须根据自身的学术专长和学术积累,结合指南条目选择不同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2.申请人也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应符合本次专项课题招标的指导思想,具有明确研究目标和较强现实意义。自选课题在评审程序、立项标准、资助强度等方面与按指南选题申报的课题同等对待。

3.申报课题的题目应科学严谨、简洁规范;研究内容要体现有限目标,切忌“大而全”;研究论证要突出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

4.每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课题正式立项即拨付60%研究经费,剩余40%经费根据课题完成情况和成果质量进行差别化拨付。

三、研究任务

1.课题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结项的课题将作研究终止处理。

2.课题结项时需提交如下成果:

1)最终成果:1篇不少于10万字的研究报告。

2)阶段性成果:报送2篇决策咨询研究专报;在中央或上海主要媒体上发表2篇理论成果。

3.最终成果研究质量、决策咨询专报获批示情况、理论成果发表数量将作为课题尾款差别化拨付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条件

1.专项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不限身份,不设门槛,鼓励社会智库专家学者积极参与申报。

2.申请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不予受理:

1)申报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选题不符合课题招标要求,或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或“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或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

3)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五、工作安排

1.专项课题实行网络申报。

2.申请人需登录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系统),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相关申报数据,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3.课题申报系统于3月25日零时至3月29中午12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4. 因要求上传盖章后的专项课题申请书至课题申报系统,请各位申报人2024年3月22日(周五)上9:00前将填写完成的附件2: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3:申报信息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2024年3月25(周一)中午12:00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版申请书A4打印,勿装订)提交至求实楼203办公室。科研处将于3月26日前将盖章后的申请书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各位申报人,请各位申报人上传盖章后的专项课题申请书至课题申报系统。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文华

联系地址:求实楼203

联系方式:39225077

电子邮箱:kyshupl@163.com


附件1:课题指南.pdf

附件2: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申报信息汇总表 .xls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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