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李纬明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2024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重点、难点、重大战略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从《2024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中选择题目进行研究,可以对题目进一步细化,不接受选题以外的题目。

三、申请条件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四)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五)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30个。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申报流程

申报分为两步在网上完成申报,并寄送纸质版申请书。

1.网上申报

申报网址为http://gdsk.pingshen.nrta.gov.cn我校申报人需按照系统中的“申报注意事项”4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shupl@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进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须用本人信息注册账号。填报过程可以中途保存退出,也可以进行预览。提交后不能修改,会自动下载项目申请书。网上操作流程结束。

2.提交纸质版

完成系统填报后,各项目申报人需于421日打印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完成个人签字后提交至科研处。科研处完成盖章后,各申请人可选择自行邮寄或由科研处统一邮寄纸质版申请书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六、有关说明

经过资质审查、两轮评审等程序,立项结果预计9月份前后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请随时关注。

七、联系方式

1.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10-8609623517801579644

2.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申报事项咨询电话:010-8609851186093064

3.学校科研处联系人:邹家珉;办公室:求实楼203联系方式:39225077电子邮箱:kyshupl@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pdf

附件2.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pdf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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