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史料和实物征集启事

发布者:李纬明发布时间:2024-04-01浏览次数:11

在上海政法学院建校四十周年之际,现面向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学校师生员工和关心关爱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学校各时期、各方面对学校和社会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校史史料和实物。征集范围如下:

1.学校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价值的资料和实物,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的资料和实物。

2.学校各个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文字材料、照片、录音录像、题词、记录、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3.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领导干部、国家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等的资料和实物,包括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教案、手稿及信函,个人照片和使用过的有关典型实物等。

4.历届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奖状、代表证、聘书、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照片和声像资料等。

5.学校各个时期教学、科研重要成果的资料、照片和实物等。

6.学校各时期举办的各类重要会议的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

7.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印刷品、音像制品等。

8.历届校友的学籍卡、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成绩单、毕业纪念册、毕业合影等。

9.学校各个时期的印章、校徽、校标、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纪念章、票证等。

10.学校各个时期的老建筑图片、匾额、带有各时期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11.在学校政务活动、外事活动及社会交往中接收的重要礼品等。

12.学校师生或毕业校友创作的有价值的作品,如书籍、文章、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品等;

13.杰出或知名校友的相关文字资料或物品,如学术著作、论文、回忆录、自传、轶事、日记、信函、手稿、文艺作品、照片、影碟、通讯报道、使用过的实物等;

14.其它以上未能详细列及、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史料和实物。

征集要求:

1.提供图片资料,需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资料产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参与人员的姓名及职称职务等。

2.提供文字资料,需在末尾注明作者和提供者的真实姓名、在校时间、时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提供实物的需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热忱期待我校教职员工,曾经在我校学习或工作过的校友及其家属,关心支持我校的各方人士,能将自己收藏的有关上海政法学院各个历史时期的史料、实物捐赠给我校。如不便捐赠原件,希望能将原件提供我校进行复制、翻拍,我们将负责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对于捐赠原件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和纪念品,对捐赠品予以登记并妥善保管,展出时将注明捐赠者姓名或单位。复制品展出时,经征得同意,注明原件出处或提供者姓名。

征集方式:

1.集中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后续如有相关校史资料的捐赠,欢迎随时联系。

2.图片及文字类资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danganguan@shupl.edu.cn。

3.实物类资料请提交至图书馆(档案馆)办公室求实楼219室。校外可邮寄至: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档案馆李老师,联系电话:021-39225155。

4.影音类资料请以电子邮件附件发送,或上传至百度网盘后,将百度网盘文件分享地址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地址:danganguan@shupl.edu.cn。

联系人:李月华   

电话:021-39225155

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合作发展处、图书馆(档案馆)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