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谢涛丽发布时间:2024-09-1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计划下达给各学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级学院组织本科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student.shupl.edu.cn/),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各学院奖学金分配总额内(见附件),学院先行初评,对拟上报学生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内上报推荐名单并导出院级汇总表加盖学院行政章,于92716:00报送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同时院级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学校资助邮箱(邮箱地址:shuplxszz@163.com)

学生无需打印个人申请表。

注意事项:

1.本校2024年秋季学期发生学院或专业变动的学生,如:转专业、卓越班中期选拔等学生在原学院原专业申请与审核。

2.2023-2024学年发生学籍异动的(如休学、中途复学等),和2024年秋季学期不在我校在籍在读的学生(如考入其他高校的插班生、秋季入伍学生等),不能参评本奖学金。

请各学院依据本奖学金评选办法和《上海政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按照既定的比例和金额,统一评审标准,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