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的通知

发布者:李纬明发布时间:2024-10-16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论教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教育部决定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为做好该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咨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版书稿。

四、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按程序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五、申报安排

1.请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相关咨政报告可脱密处理后发送至电子邮箱cgc@moe.edu.cn,文档命名为“大会专项咨政报告+学校名+申报人名”,教育部将视情采纳。

2.拟参与申报的科研人员,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与科研处联系,由科研处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完成填报并提交。

六、联系方式

1.教育部办公厅

申报咨询电话:010-58556246;申报系统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

2.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邹家珉;办公室:求实楼203;联系方式:39225077; 电子邮箱:keyan@shupl.edu.cn

科研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