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工作布置和学校相关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学工部复核、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拟推荐以下4名学生获得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1名学生获得台湾学生奖学金。现进行全校公示。
公示时间:10月28日—11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邮件、书信等途径据实向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反映。
联系人:傅瑾; 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8日
发布者:李纬明发布时间:2024-10-28浏览次数:10
根据市教委工作布置和学校相关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学工部复核、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拟推荐以下4名学生获得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1名学生获得台湾学生奖学金。现进行全校公示。
公示时间:10月28日—11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邮件、书信等途径据实向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反映。
联系人:傅瑾; 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8日
青浦校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邮编:201701
普陀校区:三源路175号 邮编:200333
Copyright©上海政法学院 沪ICP备10024299号
联系电话:(021)392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