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及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结合2023-2024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特编制《2023-2024学年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3-2024学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密聚焦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推动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提质增效。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治校,及时回应关切,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聚焦促落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充实内容、保障落实。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协同学校各部门建立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联动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二级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度,合力夯实常态化管理,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查、发布、评检”全过程管理,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落实“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持续加大对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充分保障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聚焦强服务,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积极适应新时代教育公开要求,多元立体推进平台建设,全面整合线上线下信息公开平台,以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各部门(学院)网站等传统信息发布平台为基础,以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易班、抖音、哔哩哔哩等新媒体平台为延伸,以校园广播台、宣传栏、校报校刊等为补充,各类平台资源层次丰富、覆盖面广、互为补充,构建了及时有效回应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切的各类问题的坚实基础。此外,在本年度接受市委巡视期间,校内设立专用信箱、邮箱和热线,便于群众问题反馈,保障信息反馈各平台、渠道畅通透明。
三是聚焦提质效,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业务建设。学校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国家和上海关于高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对标对表、提质增效。逐项对照考核指标要求,完善《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和相应的指标体系分工,紧扣目录内容逐项明确各级目录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协同信息技术部门做好学校网站群后台的更新调整,做到逐项逐条查缺补漏,确保公开目录内容逐条落实。根据上一学年评议反馈结果,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协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修改补充,加大整改力度,力求整改到位。保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要求,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此外,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校长热线等渠道受理了大量咨询,以畅通“最后一公里”的方式针对性答疑解惑,实现“师生零距离、沟通零障碍、反馈零时差”,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年度,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门户网站,各二级学院、部门网站,OA系统,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校报校刊,学校年鉴等各种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学校各方面的信息。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数据
2023-2024学年度,通过校园OA系统发布各类学校文件约98余件,各类信息简报70余份,各类通知公告817份,及时发布更新学校综合改革、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师生关心关切信息。本年度,校园官网(同步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上政要闻”211篇,“校园新闻”776篇,“院部动态”914篇,“媒体聚焦”118篇,通知公告类299条。另有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作为师生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本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推文218篇,平均每篇点击量约为5330次,粉丝量约为38454人;学校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220条,粉丝数量约3万人。各类平台围绕青年学生的喜好与关注,及时推发校园生活、通知公告、学子风采、奖助评聘等各类信息,广受师生关注。例如,“上海政法学院”发布的学校简介及招考咨询相关推文,阅读量高达2.5万次;“上政易班”前期发布的学子风采相关推文达7000余次。此外,本年度紧密围绕学校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专刊、毕业就业专刊等,共编印出版《上海政法学院报》16期,合计印制发行约40000份。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年度根据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对原有栏目和新增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做到对应公开内容主动、全面公开。
1.学校办学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办学历史与发展概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设置、章程规划及校园环境等基本信息。本学年度,围绕学校年度中心工作,及时发布了学校上年度工作总结、2024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有关考核、聘用、校历、值排班、后勤服务等各类通知安排,确保学校基础信息做到及时、有效的动态公开。
2.学校改革与决策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学校章程、综合改革方案、重大改革举措、依法治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方面的信息。本年度,学校成功召开中共上海政法学院第二次党代会,通过校园网及官方媒体及时公开了学校党代会组织筹备情况、新一届“两委”班子情况及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立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相关信息;通过学校OA系统发布了《上海政法学院深化校园两级管理改革指导意见(2023-2025)》《上海政法学院两级管理单位三年建设任务(2023-2025)》《上海政法学院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补充意见》及年度任务书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动态更新了内涵建设、学位点培优培育计划申报等重点工作的进展信息,确保重大规划、重要决策事项公开、透明。
3.教学科研信息。主要包括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计划与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信息。本学年,根据指标要求及时更新了新增的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名单、本科专业设置及2024年新增及停招本科专业名单等内容,按时公布了《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年度,学校聚焦新一轮审核评估要求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制定印发了《上海政法学院教学竞赛奖励办法》《上海政法学院本科专业预警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等十余份教学管理文件;科研上,一方面为进一步鼓励教师夯实学术基础、致力学术研究,印发《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同时,聚焦学校“四十周年”校庆,科研门户网站新增“名家名品名刊”“智库建设”“学术校庆”等专栏,及时更新发布师生关注的各类科研项目通知公告、学术活动预告以及重大学术会议报道等信息,广泛营造浓烈的学术氛围。
4.本科及研究生招生信息。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我校招生类别较为齐全,为了更好地帮助考生了解各类信息,一方面,通过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http://zs.shupl.edu.cn)和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学校简介、院系情况、专业解读、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及规则、毕业证书类型、学费项目及标准、监督受理渠道等信息,并在首页设置“历年分数参考”“网上报名”“录取查询”等快速通道。另一方面,在每年暑期招生季,学校通过“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重点发布各省、市考生报考指南,注意事项,日常及时更新发布招生录取、通知书寄送等相关进程信息,全面保障招生工作推进有序、公开透明。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依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录取、培养全过程公开透明。通过研招网、信息公开网、研究生处部门网站、“上政研招”“上政研究生教育”等多平台、多渠道公开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培养、学位及学生活动等研究生各条线相关信息。本年度,根据要求发布了2024级研究生招生简章、咨询公告、报名审查相关信息;在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后,并动态持续更新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工作安排及名单公示等;复试阶段,及时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录取阶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同时,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纪检部门参与和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环节,各平台公布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办公地点、办公电话、电子邮箱等。10月份,已及时公开发布了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咨询通道等。
5.财务、资产信息。学校切实履行财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主动公开包括教育收费、财政预决算、招投标、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本年度,学校网站主动公开公示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及具体执行等信息。及时公布了学校2023年、2024年教育经费来源、2023年度决算、2023年预算,年度收支、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及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物资采购、招投标及项目成交等动态信息。同时,针对学校各项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的变更均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上级单位备案。今年,学校计财处印发了《2024年财务报销业务宣传册》,并就“差旅费”等重点变更事项进行了详细公开解读,有效提升学校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6.学生事务信息。主要包括学籍管理、评奖评优、处罚办法、帮困补偿等方面的信息。本学年度,通过信息公开网、OA和校园网公开发布新修订的上海政法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细则、上海政法学院来华留学生本科生及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新修订上海政法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动态更新关于2023-2024年度“三好学生”、2024届优秀毕业生、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以及国家级、校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认定、学费减免等各类奖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保障学校“奖、贷、助、补、免、勤”全方位资助体系畅通透明,公开公正。另外,学校每年为新生编印发放《学生手册》并组织专题班会对《手册》进行学习。《手册》内容涵盖校规校纪、评奖评优、学籍学分等涉及学生教育发展和日常生活管理各项管理规定,对学生关心关切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力保障学生权益。
7.教师人事信息。主要包括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学校师资招聘、各类职称评审公示情况、重要岗位任免情况等。本年度,学校大力实行“人才强校战略”,通过校园网、人事招聘平台、信息公开网先后公开发布了11批招聘启事,并严格按照师资招聘和人才引进管理规定对各环节、流程等进行了公开;对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入选市教委2024年“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计划项目、教师获2024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等各类人选及时公示;组织部门对学校重要岗位人员任免情况通过OA、官网及信息公开网做到同步公示、公开。
8.国际交流及留学生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国际学生招生、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本学年度,制定并印发了《上海政法学院外事接待管理办法》《上海政法学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对外事接待及因公出国(境)的工作流程、管理、经费审批报销等都作了明确规范;制定印发了《上海政法学院留学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及来华留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在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醒目位置公开了国际学生招收简章、收费项目及标准、学费支付与退还申请等信息;目前,学校暂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
9.后勤保障服务信息。根据要求发布《上海政法学院宿舍管理办法》并通过社区张贴告知;扎实推进“六T”食堂建设管理,对“六T”规范要求、责任制度及餐饮价格等上墙公示;日常通过校园网、OA及时公布校内班车运行、餐饮服务、医疗保障等信息,做到广泛宣传、提前告知。
10.其他信息。聚焦本年度学校主题教育开展、党代会、四十周年校庆等中心工作,学校校园网开设有“主题教育”“党代会进行时”及“40周年校庆”等进行专栏公开跟踪报道。此外,为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网还及时公开了民主管理、基本建设、继续教育等各方面信息,并要求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等部门网站要求主动公开相关职责、工作制度及办事流程及接受监督情况。同时,学校鼓励各部门(学院)创新运用新媒体等发布各类信息,以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展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动态和改革成果。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
学校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
网络方式: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网主页、各二级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
纸质方式:主要通过校内发文、学校报刊、校园公告栏、宣传橱窗、宣传册、制度汇编、年鉴等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按照规定处理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予以及时答复。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举报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的机构和联系方式,广泛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本年度,未收到学校因信息公开而发生的举报或投诉。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信息公开是高校保障师生主体地位、开展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全力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存在问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已经成为高校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有效途径。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需要逐步完善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跟踪问效还不够,存在“重评议、轻督查”临时抱佛脚的情况,部分内容未能第一时间更新、部分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调整更新较快,存在工作衔接不够流畅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从保障社会知情权、展现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提高站位,紧密围绕学校教育教学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管理运行模式,促进相关信息高效、规范公开。
一是夯实基础,开展队伍培训。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是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员队伍的培训工作,及时跟进学习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指标体系分工表》等基础性工作文件进行培训讲解,编制运用和维护信息公开平台的工作手册,利用工作会议等场合开展现场教学培训,真正吃透“公开清单”内容,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规范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持续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依法治校、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学校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加大对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力度,日常协同信息技术部门定期对信息公开网全部信息栏目、对照清单信息链接进行巡检,及时督促检查网站链接的更新情况及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学校发展动态。
三是服务中心,强化服务保障。聚焦学校中心工作,以信息公开平台为媒介,积极、主动公开学校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及改革发展成果等信息,细致做好信息宣传、热情做好解读回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学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shupl.edu.cn/)上查阅。
联系部门: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张 静
联系电话:021-39225076。
上海政法学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