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政法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余宜荣发布时间:2025-03-0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启动2025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凌云奖学金上好佳奖学金退役大学生士兵奖学金陈斌法学奖学金共计四项专项奖学金。

二、评选项目

学院

2023-2024学年
凌云奖学金

2023-2024学年
上好佳奖学金

2023-2024学年
陈斌法学奖学金

(含研究生)

2024-2025学年
退役大学生士兵
单项奖学金

法律学院

3

1

7

退役复学3人

经济法学院

3

2

6

退役复学1人

国际法学院

2

1

5

/

刑事司法学院

1

1

4

退役复学3人

警务学院

1

1

2

退役考入7人

经济管理学院

5

3

1

退役复学1人

政府管理学院

3

3

退役复学1人

语言文化学院

2

2

/

退役考入2人

上海纪录片学院

2

1

/

退役复学1人

人工智能法学院

1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校级推荐

/

/

/

2-3

推荐名额总计

23

15

26

≦22

获奖名额总计

23

15

18

≦22

   三、评选条件 

    1.《上海政法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版

2.注意事项

1)以上四项奖学金同一名学生不可兼得,且已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2)上好佳奖学金的评选范围是被学校认定为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学生;

3)陈斌法学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

4)退役大学生士兵单项奖学金在校期间只能获评一次,且区分“退役复学”和“退役考入”两个类型。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3月7日—3月14日,学生登录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选择具体奖项进行网申,并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网址:https://student.shupl.edu.cn/

2.学院初审及院内公示:3月17-3月31日学院进行初评,并将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在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内审核通过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研)工部(处)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3.校级评审及校内公示:学(研)工部(处)汇总复核形成送审名单,其中,凌云奖学金和陈斌法学奖学金均由出资人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最后提交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获奖名单校级公示5天。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3月31日(周五)16:00前在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内审核推荐学生,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评审工作报告》《推荐名单汇总表》《学生申请表》提交学(研)工部(处)学生资助奖励中心。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学院行政章。

联系人:陈盛     联系电话:39225418

特此通知。

附件:纸质版报送材料注意事项(详见二级学院通知)

                         学(研)工部(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