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48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4]30号)和《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确定我校2025年春季招生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线如下:
专业 | 预录取资格线 | 候补录取资格线 |
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 | 480.43分 | 461.93分 |
俄语 | 465.6分 | 458.37分 |
现将我校2025年春季招生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5日至3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1-39225175。联系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预录取考生须在 3月12日-13日办理网上录取确认,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录取确认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春季招生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附件:
公示期已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