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经材料初审、综合考核面试环节,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以下8名考生获得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日。
如对拟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提出,相关材料可发送邮件至shuplyzb@shupl.edu.cn。
上海政法学院
2025年5月9日
发布者:马腾跃发布时间:2025-05-09浏览次数:10
根据上海市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经材料初审、综合考核面试环节,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以下8名考生获得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日。
如对拟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提出,相关材料可发送邮件至shuplyzb@sh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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