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2024-2025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特编制《2024-2025学年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4-2025学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推动特色鲜明、全球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水平政法大学建设提质增效。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治校,及时回应关切,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公开基础。学校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推进工作。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配合,健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明确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与联络员职责,强化常态化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全过程管控,切实抓好审查、发布与评检各环节,持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围绕重点领域,深化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加大招生、财务、人事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是优化平台建设,拓展服务渠道。学校积极适应新时代公开要求,统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以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及各部门、二级学院(单位)网站为基础平台,以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为延伸载体,辅以校园广播、宣传栏、校报校刊等传统媒介,形成互为补充、协同发力的宣传矩阵。平台资源覆盖广泛、响应及时,为师生和社会公众咨询沟通提供有力支撑。在本年度系统整治等专项工作期间,专门设立信箱、邮箱和热线,进一步畅通师生群众意见反馈渠道,确保信息传递透明高效。
三是强化业务建设,提升公开质效。学校严格对照《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及指标分工,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与方式,协同信息技术部门完善网站群后台管理,做到查缺补漏、逐条落实。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依托信息公开网、校长热线等渠道,及时受理各类咨询,精准回应师生关切,实现沟通“零距离”、反馈“零时差”,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与满意度。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年度,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门户网站,各二级学院、部门网站、OA系统、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校报校刊以及学校年鉴等各种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学校各方面的信息。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数据
2024-2025学年度,学校及时发布更新学校综合改革、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师生关心关切信息。本年度,校园官网(同步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上政要闻”154篇,“校园新闻”529篇,“院部动态”1052篇,“媒体聚焦”135篇,通知公告类187条。另有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作为师生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本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推文139篇,学校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298条,“野马浜小精灵”QQ公众号共发布“说说”53条。各类平台围绕青年学生的喜好与关注,及时推发校园生活、通知公告、学子风采、奖助评聘等各类信息,广受师生关注。《上海政法学院报》共出版16期,每期印刷200份,合计印刷3200份,内容包括学校四十周年校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本科教学评估等,同时推出各二级学院专题报道,展现立德树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项成就。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年度根据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主动公开、全面公开。
1.学校办学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办学历史与发展概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设置、章程规划及校园环境等基本信息。本学年度,围绕学校年度中心工作,及时发布了学校上年度工作总结、2025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有关考核、聘用、校历、值排班、后勤服务等各类通知安排,确保学校基础信息做到及时、有效的动态公开。
2.学校改革与决策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依法治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方面的信息。本年度,学校顺利接受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通过校园网及官方媒体及时公开了《上海政法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以及专家组线上、进校实地考察等相关信息;通过学校OA系统发布了《上海政法学院董事会章程》《上海政法学院分类评价对标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上海政法学院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行动方案》《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年度任务书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动态更新了内涵建设、学位点培优培育计划申报等重点工作的进展信息,确保重大规划、重要决策事项公开、透明。
3.教学科研信息。主要包括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计划与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信息。本学年,根据指标要求及时更新了新增的国家级及市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名单、本科专业设置及2025年新增及停招本科专业名单等内容,按时公布了《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年度,学校聚焦新一轮审核评估要求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制定印发了《上海政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上海政法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稿)》《上海政法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修订稿)》等十余份教学管理文件;科研上,科研门户网站持续加强“名家名品名刊”“智库建设”“学术校庆”等专栏建设,及时更新发布师生关注的各类科研项目通知公告、学术活动预告以及重大学术会议报道等信息,广泛营造浓烈的学术氛围。
4.本科及研究生招生信息。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我校招生类别较为齐全,为了更好地帮助考生了解各类信息,一方面,通过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http://zs.shupl.edu.cn)和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学校简介、院系情况、专业解读、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及规则、毕业证书类型、学费项目及标准、监督受理渠道等信息,并在首页设置“历年分数参考”“网上报名”“录取查询”等快速通道。另一方面,在每年暑期招生季,学校通过“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重点发布各省、市考生报考指南,注意事项,日常及时更新发布招生录取、通知书寄送等相关进程信息,全面保障招生工作推进有序、公开透明。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依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录取、培养全过程公开透明。通过研招网、信息公开网、研究生处部门网站、“上政研招”“上政研究生教育”等多平台、多渠道公开公示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培养、学位及学生活动等研究生各条线相关信息。本年度,根据要求发布了2025级研究生招生简章、咨询公告、报名审查相关信息;在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后,并动态持续更新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工作安排及名单公示等;复试阶段,及时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录取阶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同时,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纪检部门参与和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环节,在各平台公布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办公地点、办公电话、电子邮箱等。
5.财务、资产信息。学校切实履行财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主动公开包括教育收费、财政预决算、招投标、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本年度,学校网站主动公开公示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及具体执行等信息。及时公布了学校2024年、2025年教育经费来源、2024年度决算、2025年预算,年度收支、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及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物资采购、招投标及项目成交等动态信息。同时,针对学校各项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的变更均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上级单位备案。
6.学生事务信息。主要包括学籍管理、评奖评优、处罚办法、帮困补偿等方面的信息。本学年度,通过信息公开网、OA和校园网公开发布《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上海政法学院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等学生管理文件;动态更新关于2024-2025年度“三好学生”、2025届优秀毕业生以及国家级、校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认定、学费减免等各类奖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保障学校“奖、贷、助、补、免、勤”全方位资助体系畅通透明,公开公正。另外,学校每年为新生编印发放《学生手册》并组织专题班会对《手册》进行学习。《手册》内容涵盖校规校纪、评奖评优、学籍学分等涉及学生教育发展和日常生活管理各项管理规定,对学生关心关切相关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力保障学生权益。
7.教师人事信息。主要包括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学校师资招聘、各类职称评审公示情况、重要岗位任免情况等。对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入选市教委2025年“教师专业发展工程”计划项目、教师获2025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专项资金”资助等各类人选及时公示;组织部门对学校重要岗位人员任免情况通过OA、官网及信息公开网做到同步公示、公开。为方便师生员工获取信息,人事处搭建了多元化的信息公开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开格局。线上平台通过学校人事处官网对各类人事信息进行分类发布、及时更新,同时设置检索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查找所需信息;同时,充分利用使用“上政师说”公众号平台发布、转载相关报道、文章,使用“银龄上政”公众号发布、转载离退休相关事宜。线下平台则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新进教师座谈会等形式,讨论人事工作的相关政策信息,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8.国际交流及留学生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国际学生招生、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本学年,制定并印发了《上海政法学院国(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建立健全我校国(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我校人员在国(境)外的突发事件,保护其切身利益与安全提供了制度支撑。在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醒目位置公开了国际学生招收简章、收费项目及标准、学费支付与退还申请等信息。
9.后勤保障服务信息。编制《后勤管理服务规章制度汇编》,主动公开后勤管理相关的政策文件、实施细则及服务规范。通过门户网站“规章制度”一栏,对原有制度进行不断改进和更新,明确工作规范和要求,确保工作程序化、制度化;确保师生清晰了解后勤服务的标准与要求。扎实推进“六T”食堂建设管理,对“六T”规范要求、责任制度及餐饮价格等上墙公示;日常通过校园网、OA及时公布校内班车运行、餐饮服务、医疗保障等信息,做到广泛宣传、提前告知。
10.其他信息。聚焦本年度学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迎接审核评估、巡视整改等中心工作,学校校园网进行公开跟踪报道。此外,为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网还及时公开了民主管理、基本建设、继续教育等各方面信息,并要求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等部门网站要求主动公开相关职责、工作制度及办事流程及接受监督情况。同时,学校鼓励各部门(学院)创新运用新媒体等发布各类信息,以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展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动态和改革成果。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
学校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
网络方式: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网主页、各二级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
纸质方式:主要通过校内发文、学校报刊、校园公告栏、宣传橱窗、宣传册、制度汇编、年鉴等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按照规定处理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予以及时答复。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举报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的机构和联系方式,广泛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本年度,未收到学校因信息公开而发生的举报或投诉。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始终将推进信息公开视为保障师生主体地位、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方式,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存在主要问题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与公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的背景下,高校信息公开已成为推动教育综合改革、深化依法治校、实现民主办学的重要抓手。面对新发展阶段的要求,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优化和突破的环节,具体表现为:一是在日常信息公开中,对发布后的效果追踪与持续优化尚有不足,部分信息更新滞后、内容覆盖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不足,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影响了工作的延续性与协同效率。
(二)创新提升举措
为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学校办公室将严格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上海市教委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以公开促治理、以透明树公信”的高度推进工作。我们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重点与师生公众关切,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制度与运行模式,推动实现更高效、更规范、更智能的信息公开。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开展体系化赋能。信息员队伍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支撑。学校将全面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与实操能力。
二是完善闭环管理,实施动态化督查。将信息公开作为依法治校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纳入日常督导体系。建立“发布-更新-反馈”闭环机制,联合信息技术部门对信息公开平台开展定期巡检与实时监测,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是聚焦发展大局,提升专业化服务。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中心任务,主动设置议题,加强信息供给与政策解读。强化学校官网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的功能,探索利用数据可视化、一图读懂等形式增强信息呈现效果。同时,探索建立“信息公开服务直通车”机制,对师生关注度高的事项提供精准推送与互动解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服务价值与公众满意度。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shupl.edu.cn/)上查阅。
联系部门: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李虎成
联系电话:021-392250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