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第十期研修班”与 “上海合作组织青年法治人才第二期研修班” 开班仪式在我校举行

发布者:黄益辉发布时间:2026-05-18浏览次数:10

514日上午,“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第十期研修班”与“上海合作组织青年法治人才第二期研修班”联合开班仪式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以下简称“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207会议室举行。研修班旨在进一步深化中国与南亚、上合组织国家在法治领域的务实合作,推动青年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增进各国法律界人士之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区域法治环境贡献智慧与力量。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景汉朝,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姜平,上海政法学院校长、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办公室主任郑少华出席开班仪式并分别致辞。中国法学会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潘新艳主持开班仪式。

景汉朝在致辞中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涉外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日益健全。他强调,中国与南亚、上合组织国家地缘相近、人文相亲,应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与交流,希望学员们能够成为推动区域法治合作的“法律使者”,为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发展贡献法治智慧。

姜平在致辞中指出,法治是国际关系的“稳定器”和跨国交往的“通用语”,上海始终致力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他围绕“合作”主题提出深化规则对接、强化实践协同、推动文化互鉴的三点思考,并期待各方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推动区域法治交流与务实合作迈向更高水平。

郑少华在致辞中指出,深化区域法治对话、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是顺应时代潮流、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战略选择。他表示,研修班将安排专题授课、调研考察等丰富活动,希望学员们珍惜机会,秉持开放包容、互学互鉴的精神,成为促进区域法治合作的使者。

纳林·阿贝苏里亚在致辞中感谢主办方,强调法律合作是经济合作的基础,中方援建的高等法院综合大楼已成为两国友谊的象征。达娜·阿萨伊诺娃感谢中方搭建法律交流平台,表示哈方愿积极参与推动上合组织法治体系发展。

开班仪式结束后,全体与会嘉宾与学员合影留念。

本次研修班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学术交流中心、上海市法学会、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共同承办。

来自白俄罗斯、孟加拉国、印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马尔代夫、蒙古、尼泊尔、俄罗斯、斯里兰卡、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12个国家的共34名学员参加了此次研修班。


源|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