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上海政法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附件,了解相关信息。
一、招生方式
2027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采用申请-考核制,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采取“材料审查+综合考试”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二、就业方式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2027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
三、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6日—2026年10月16日。
2.报名网站: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yz.shupl.edu.cn
3.报名流程:
(1)访问网址:yz.shupl.edu.cn 使用本人证件号+在用手机号注册本校研究生招生系统账号并登录。
(2)登录系统后,请进入 “博士招生” 栏目,点击“博士报名”模块依照页面指引完成线上报名流程。建议各位考生提前对照招生简章备齐报名所需上传材料,便于一次性完成报名操作;若填报途中存在部分信息、上传材料需线下核实补充,可点击页面右侧暂存图标保存已填内容。重要提示:报名暂存数据与当前设备、浏览器绑定,如需线下完善材料后继续填报,须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浏览器登录系统继续操作。
(3)依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 号)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报名收费标准为 250 元 / 人。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依据系统弹出缴费窗口指引完成线上缴费,本次报名仅支持线上渠道缴费,不接受其他缴费方式。 缴费操作完成后系统将同步反馈缴费成功提示;若未留意弹窗提示,或不慎关闭缴费弹窗错过缴费入口,均可通过 “报名缴费状态查询” 模块,办理报名费缴纳手续并核验自身缴费结果。未完成线上缴费的考生,本次报名视作无效。
(4)考生完成线上报名后,进入系统 “博士研究生报名简表” 模块下载报名简表,按要求线下完成填写并加盖相关印章,再返回本模块上传简表盖章后的 PDF 扫描件。
(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2026年10月16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以下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管理科,梁老师,021-39227142,邮编201701。申请材料寄达我校后,恕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网上发布和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或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仅可填报一份有效报名信息,不得重复报名;报名时限内可对已填报信息进行修改。报名工作截止后,以报名系统留存的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有效填报信息作为认定依据。
暑假期间,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咨询shuplyzb@shupl.edu.cn。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为方便考生了解研究生招生信息,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上政研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