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华校长当选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

发布者:谢涛丽发布时间:2026-09-23浏览次数:16

9月19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2026年学术年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洪祥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党组成员、副会长王振江主持开幕式,上海政法学院校长郑少华教授带队参加会议。

开幕式后,郑少华主持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和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以下简称“第三届理事会”)领导班子。经大会选举,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法学会会长张韵声当选第三届理事会会长,郑少华教授当选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此外我校上海司法研究所李建星教授当选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此次我校两位学者当选研究会重要职务,体现了学校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领域的学术影响力,也是学校加强法学学科建设、服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学校将继续支持相关学科和研究平台建设,深化与全国法学界的交流合作,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体系、优化消费环境贡献上政智慧和力量。


源|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