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是上海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拥有本硕博完整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政法高校“立格联盟”成员单位,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当前,学校正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统筹一流政法大学建设,深耕以上合组织为特色的涉外法治、新型城市治理法治、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三大领域,突出“政法底色、城市特色、上合助力、数智赋能”的培养特色,加快建成特色鲜明、全球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水平政法大学。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法律学院院长、警务学院院长各1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学院简介
(一) 法律学院简介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调解学院)是学校历史最长、规模较大的二级学院。2019年在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支持下成立调解学院,经司法部批准设立“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是全国高校中率先以调解为名称、致力于培养高水平调解人才的学院。学院设有法理法史、宪法学与行政法、民商法、诉讼法、调解等多个专业教研室,行政法学学科为上海市重点学科,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学科入选上海市法学高原学科建设项目。
(二) 警务学院简介
上海政法学院警务学院(司法鉴定学院)是国内首家以“警务”命名的高等院校二级学院,坚持“扎根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治理”的办学定位。学院开设监狱学、社区矫正、法学(法庭科学方向)、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等本科专业和方向。监狱学、社区矫正专业在“2025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获评A+,位居全国第一,监狱学专业2021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 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熟悉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和教学科研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学校办学理念,有丰富的组织管理工作经验;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3.具有法学或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科研能力突出,主持过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4.在法学或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声誉,熟悉国内外法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现状,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6.应聘入职后须全职到岗,将主要精力投入工作岗位。
三、 岗位职责
(一) 法律学院院长
1.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与学院党组织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和各项建设任务;
2.组织制定并实施学院发展规划,推进法学学科建设,重点提升调解法治、行政法治等特色方向的学科实力与影响力;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育高层次人才,推动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建设;
4.推进教学改革与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5.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学院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警务学院院长
1.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与学院党组织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和各项建设任务;
2.组织制定并实施学院发展规划,推进刑事执行法学等学科建设,提升监狱学、社区矫正、司法社会工作等特色方向的学科实力与影响力;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育高层次人才,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教学科研团队建设;
4.推进教学改革与课程体系建设,创新警务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5.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学院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岗位具体要求
1.法律学院院长: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国际化办学视野,具有法学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在法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熟悉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方向,对调解法治、行政法治等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或实践经历,能够推动法律学院特色发展。
2.警务学院院长: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国际化办学视野,具有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或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在刑事执行法学、监狱学或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等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熟悉监狱学、社区矫正、社会基层治理、司法社会工作等领域发展方向,能够推动警务学院多学科交叉融合与特色学科建设。
五、待遇(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待遇参照学校引进人才相关标准和制度执行(适用于校外引进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 个人报名
请应聘者填写《上海政法学院中层干部招聘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报名材料包括:
1.《上海政法学院中层干部招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五年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成果清单及佐证材料;
5.主持的科研项目清单及佐证材料;
6.个人竞聘方案(主要围绕岗位认知、目标规划、竞聘优势展开)。
(二) 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 面试
学校择优遴选候选人并按相关程序进行面谈、面试。
(四) 确定人选
学校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入围人选,经面谈协商、组织考察等程序后,结合校内外人才引进政策及应聘人员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聘用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21-39225161
电子邮箱:xuanren@shupl.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516室
邮编:201701
上海政法学院网址:https://www.shupl.edu.cn
上海政法学院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