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2025-2026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2025-2026学年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5-2026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持续完善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平台、规范公开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公开责任
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落实责任,印发《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指标体系分工表(2026年版)》,逐项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压实常态化管理,抓好审查、发布、评检全过程管控。
(二)强化网络建设,拓展公开渠道
以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为基础,以各二级单位网站、OA系统、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和QQ公众号为延伸,以校报、宣传栏、年鉴、宣传册为补充,教代会、校长热线、一门式学生服务平台、学生座谈会等渠道同步运行,各载体分工不同、内容相互衔接。构建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切。
(三)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公开质效
围绕招生、财务、人事、学生资助、基建修缮、后勤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师生关切度高的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招生季、迎新季、毕业季、职称评审、评奖评优等时间节点,提前发布政策、同步公示进程、及时回应咨询,实现信息发布与业务办理同步推进。
(四)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过程自控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对照指标体系逐条核对栏目,对缺项、空栏列出清单反馈责任单位,督促补正。重点领域信息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发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按照规定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信息公开网和“风清上政”微信公众号设有监督举报入口,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据
本学年,学校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门户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OA系统、官方新媒体平台、校报校刊以及学校年鉴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
校园门户网站(同步信息公开网)发布“上政要闻”230篇、“校园新闻”337篇、“学术星空”136篇、“媒体聚焦”117篇、“通知公告”214条、“文化月历”253项。官方新媒体方面,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94篇,官方视频号发布短视频31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11条,“野马浜小精灵”QQ公众号发布“说说”58条。《上海政法学院报》出版16期,每期印制200份,合计3200份,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25周年纪念活动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建校41周年主题活动等开展专题报道。各二级单位同步做好本领域信息公开,据不完全统计,本学年全校通过各级各类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000条以上。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本学年,学校根据信息公开指标体系要求,围绕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学校基本情况与规划。公开办学概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设置、学校章程等信息;围绕“十五五”规划编制、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服务贡献能力跃升计划等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开展信息公开。
教学与招生信息。公开校历、一流本科课程、专业设置及新增停招专业名单等信息;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公开春季、秋季、专升本、插班生等各类招生章程、计划、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名单公示等信息;研究生招生严格执行信息公示制度,公开招生简章、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科研信息。公开科研项目申报、学术活动预告、科研动态等信息,落实学风建设相关制度公开。
学生事务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奖助学金、评奖评优、学生申诉渠道等信息,做好就业服务及相关信息公开。
教师人事信息。公开岗位设置与聘用、招聘公告、职称评审公示、师资项目、薪酬政策等信息,做好重要岗位任免公示。
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财务管理制度、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报表等信息。
基建与采购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招标中标信息,以及采购、项目成交相关信息。
监督与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纪检监察监督举报渠道;公开工会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提案工作等信息。
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信息。公开对外合作、国际学生招收、继续教育培训等信息。
其他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等公开民主管理、后勤保障、安全应急等各方面信息,并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网站主动公开相关职责、工作制度及办事流程。
(三)主动公开信息途径
网络方式: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门户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等新媒体公开信息。
纸质方式:主要通过校内发文、校报校刊、校园公告栏、宣传橱窗、宣传册、制度汇编、年鉴等公开信息。
会议与互动方式:主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座谈会、专题工作会议、政策宣讲会,以及校长热线、部门邮箱、一门式服务平台、网上咨询和网上征求意见等渠道公开信息、回应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受理机构、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和申请表格下载方式,并设置了网上办理渠道。对信息公开申请,按规定进行办理;对通过校长热线、部门邮箱、网上咨询等渠道提出的咨询,按规定及时予以答复。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布了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的机构和联系方式,广泛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各部门对照信息公开指标体系分工开展自查,围绕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开展核验。本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与公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的背景下,高校信息公开已成为推动教育综合改革、深化依法治校、实现民主办学的重要抓手。面对新发展阶段的要求,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优化和突破的环节,具体表现为:一是在日常信息公开中,对发布后的效果追踪与持续优化尚有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不足,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影响了工作的延续性与协同效率;三是二级单位公开水平不均衡,部分二级单位在网站栏目维护、信息审核把关等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阶段,学校将针对上述问题,聚焦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健全机制,强化培训
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压实部门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岗位交接机制,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工作断档。
(二)完善闭环,提升时效
建立信息公开定期巡检、自查整改机制,及时清理过期失效信息,提升公开内容的可读性和实用性,保障信息更新及时完整。
(三)强化协同,提升服务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畅通意见收集反馈渠道,规范二级单位网站和自媒体阵地管理,提升二级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海政法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xxgk.shupl.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政法学院党政办公室(电话:021-39225076,电子邮箱:office@shupl.edu.cn)。
上海政法学院
2026年10月
